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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档案相关情况说明

作者:时间:2015-03-31点击数:

1、毕业生的档案如何转递?

毕业生档案由其高考档案和在校学习期间的材料两部分组成。在校材料包括学业成绩、毕业生登记表、体检表、奖惩情况等,由所在院系整理、学院招生就业处直接与机要局转递。

档案转递一般采用机要的形式送达。档案转递地址由毕业生(或所在院系)填写,必须填写清楚,以免无法投递或遗失,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

档案转递原则:升学的毕业生档案,直接转至录取学校;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,档案转至生源地地市人事局毕分办;到省(市)直机关事业单位、部队或驻地单位就业的,直接转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;到各类企业就业的,根据协议要求,转至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;到省外就业的,按协议书注明的地址转递。

2、毕业生档案如何查询?

毕业生档案一般在毕业生离校后两周内开始转递,毕业生报到后应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档案接收工作。无特殊情况,按上述原则查询,8月份用人单位仍未收到档案的,毕业生可到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查询。毕业生档案查询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一年,逾期学校将可能无法协助查询。